“校园显示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校园显示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4-10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实验学校“校园显示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1)、室外LED显示屏改造;(2)、室内LED显示屏;(3)、办公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宛城政采公开-2024-10-1 南阳北方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龙达新天地10号楼中单元13A南 1,046,63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南阳市实验学校“校园显示设备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连军、杨晓鹏、陈汝献、李孝亭、尚东挺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7,8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实验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与南都路交叉口
联系人:杜彤弨
联系方式:187*****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南路鑫泰嘉园2栋712号
联系人:范督
联系方式:176*****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督
联系方式:176*****8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显示设备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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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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