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文家河修复及综合治理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文家河修复及综合治理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文家河修复及综合治理(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酥梨文化古村落保护与利用一期项目-文家河修复及综合治理(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砀山县梨花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
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范经理 05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津浦村港口路东侧南翔恒泰(宿州)国际物流商贸城 3 区 13#楼 0301 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纪工 189*****060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筑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宇之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安徽昌盛翔合建设有限公司、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地址 | 砀山县周寨镇北街路西0102室、0201室(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古城社区领秀城4 期16栋103 号(联合体成员1)、扬州市江阳中路 131 号(联合体成员2) | 灵璧县灵城宏泰明城C区门面0108室(牵头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纬路2号(联合体成员) | 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牵头人)、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 28 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费率%) | 98.50% (约********.00元) | 98.86% (约********.20元) | 98.92% (约********.40元) | ||
工期(日历天) |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砀山县关帝庙镇 2020 年度扶贫工程(坑塘治理)项目 | 灵璧县2021年城区环境治理南凤河、刘家沟工程项目、金寨县杨柳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砀山县砀城镇杨庙村、王古楼村沟河整治项目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朱鑫 | 张银玲 | 张锦 | |
证书名称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储白露 | 张亚 | 陈锐 | |
证书名称 | 高级职称证书 | 高级职称证书 | 高级职称证书 | ||
证书编号 | |||||
综合评估得分 | 90.37 | 87.72 | 84.14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2024年12月09日 | ||||
招标代理费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水利局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砀城镇新政路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 ******* |
0天0小时21分
0天0小时41分
标签: 落保护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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