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智慧小视频项目合同公告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智慧小视频项目合同公告

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智慧小视频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2024]0082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智慧小视频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4]0082

3、项目内容:本次项目的建设模式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服务期三年,由中标人按照公安二、三类监控标准建设,前端新建1500路全结构化摄像机,并将摄像机采集的视频、图像数据汇聚至市公安局视频联网共享平台及视图库;后端配套建设(扩容)互联网/运营商专网、公安视频专网、公安信息网的视频联网平台、视图库,扩容 AI 算法、智能化应用等,以及必要的各类软硬件设备。硬件设备产权归属中标人,摄像机采集的视频、图片数据归属公安机关,后端算法、应用等软件授权在三年服务期结束后归属市公安局。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李拥军

6、联系电话:180*****02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 元

大写:捌佰零壹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1)根据服务质量按年支付费用(服务质量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故障处理及考核条款进行考核评价)。

(2)支付比例:1、按进度支付合同款: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采购人验收后签订3年服务合同。合同款每 12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如考核未达到要求,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款项后支付余款)

(3)服务期满后,服务费用不上涨。在同等条件下,采购人优先考虑与中标人续约。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3日,完成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总天数:三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

验收方式: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3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公章)

乙 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罗文卫

法定代表人:朱江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南路659号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清泉街85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娄底分行湘中支行

帐 号:430*****469*********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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