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外包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业务外包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业务外包项目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GN2024-ZJ-922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采购日期:2024年12月4日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业务外包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湖南恒邦物流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捌佰伍拾万肆仟玖佰捌拾元捌角壹分(小写:*******.81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湘西自治州远山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捌佰捌拾肆万肆仟肆佰肆拾伍元玖角(小写:*******.90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深圳栖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捌佰陆拾陆万贰仟贰佰壹拾伍元壹角小写:*******.10元)

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5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林文定、陈伟、孙樱哲

电 话:187*****265150*****093131*****687

四、发布媒介

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特此公示。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相关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安徽,合肥市,包河区,湖南,合肥,深圳,0551-,怀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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