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二期等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发展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二期等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二期等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4-5713]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04日00:00至2024年12月07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主)湖南天联工程有限公司,(成)湖南新天电数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总报价(元) | ********.78 | ********.58 | ********.77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袁珍友 | 解伟 | 陈娴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143*****015*****)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134*****017*****)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143*****016*****)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计划工期:各子项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 各子项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 各子项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
资质能力条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
招标人: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03日
附件:资质能力条件
单位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主)湖南天联工程有限公司,(成)湖南新天电数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A*********)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A*********)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电力行业乙级(A*********) |
业绩 | 津市超安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EPC工程 | 田东江城镇100MW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牵头单位业绩:广西华电桂林灌阳一期12.16MW分布式能源综合体项目EPC总承包; 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冷水江市经开区3x5.9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施工总承包 |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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