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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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浦协示字(2024)第17号 2024年12月04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浦东新区新场镇西南社区PDS2-0103单元C-13地块 宗地总面积: 6.******公顷 宗地坐落: 东至C-12公共绿地,南至笋南路,西至陶荣路,北至C-11公共绿地
年限: 70年 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项目名称:
成交价: *****万元 受让单位: 上海浦东地产有限公司
备注: 1、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根据控规要求,该地块内配置居委会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计容)。上述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设置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新场镇政府,由新场镇政府负责管理。 (2)公共通道:地块内增加一条南北向的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9米,保持24小时向公众开放,两端不得设置围墙。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计*****.06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3、配套商业管理要求:(1)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配套商业物业不得分证办理,不得分割抵押。(2)征收安置房和配套商业物业,由区政府指定部门整体回购。

二、公示期: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0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钟莹
联系电话:021-********
电子邮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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