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星村农村道路新建项目

庆星村农村道路新建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报建编号:2408PD031标段号:C01
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志强联系电话:18726681110
联系地址:浦东长岛路241号180室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段名称:庆星村农村道路新建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7775245(元)(777.5245万元)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报价(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上海红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770.091676.20 0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768.576.20 0
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2.678476.20 0
上海地江集团有限公司772.48976.20 0
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0.723776.20 0
开标记录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专业投标报价(万元)工期自报质量
上海红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王顺琪公路工程770.0916210合格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章群峰公路工程768.5210合格
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家驹公路工程772.6784210合格
上海地江集团有限公司任文公路工程772.489210合格
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赖喜明公路工程770.7237210合格
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点击进入投诉页面
公示期限:2024-12-05 至 2024-12-08
备注: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确定中标人
一、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第一个信封)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依据
1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吿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为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8)条款实质性响应的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1.1(8)
2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吿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为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8)条款实质性响应的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1.1(8)
3上海地江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吿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为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8)条款实质性响应的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1.1(8)
四、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第二个信封)
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依据
无否决投标
依据2.1.1(1)a.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2.1.1(1)b.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1.1(2)本项目不得提交调价函。2.1.1(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1(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1.1(5)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包括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招标文件允许工程量改变的除外)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有效投标人未满足三家,未进行第一信封的详细评审。
上海红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有效投标人未满足三家,未进行第一信封的详细评审。
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第一信封的初步评审。
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通过第一信封的初步评审。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
报建编号: 2408PD0031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志强
联系电话: 18726681110
联系地址: 浦东长岛路241号180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标段名称: 庆星村农村道路新建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7775245(元)(777.5245万元)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报价
(万元)
暂估价
暂列金额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

上海红阳公路工程有
限公司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

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上海地江集团有限公

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770.09
16
76.2
768.5
76.2
772.67
84
772.48
9
770.72
37
开标记录
76.2
76.2
76.2
0
0
0
0
0
0
0
0
0
0
投标人
项目负责
人姓名
项目专业
投标报价
(万元)
工期
自报质量
上海红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王顺琪
公路工程
770.0916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
章群峰
公路工程
768.5
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张家驹
公路工程
772.6784
上海地江集团有限公司
任文
公路工程
772.489
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赖喜明
公路工程
770.7237
210
210
210
210
210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
标价格和评分: 详见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信息
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
式:
点击进入投诉页面
公示期限: 2024-12-05 至 2024-12-08
备注:
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确定中标人
发布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
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信息
一、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第一个信封)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依据
1
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3
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地江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
吿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
求“本项目为政府投资、政府
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
中小企业份额:仅限中小企业
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
业声明函》”及第三章评标办
法第2.1.1(8)条款实质性响
应的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
投标文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
吿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
求“本项目为政府投资、政府
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
中小企业份额:仅限中小企业
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
业声明函》”及第三章评标办
法第2.1.1(8)条款实质性响
应的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
投标文件未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不符合第一章招标公
吿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要
求“本项目为政府投资、政府
采购工程项目:项目整体预留
中小企业份额:仅限中小企业
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
业声明函》”及第三章评标办
法第2.1.1(8)条款实质性响
应的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
2.1.1(8)
2.1.1(8)
2.1.1(8)
依据
2.1.1(1)a.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
填报了招标标段名称、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2.1.1(1)b.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
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1(1)c.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
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2.1.1(1)d.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
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1.1(2)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1.1(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
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2.1.1(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1(5)投标文件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1.1(6)a.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验证,以开标当天
银行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条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3.1条要求的投标有效期;
2.1.1(6)b.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验证,以开标当天
银行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递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1条的要求。
2.1.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2.1.1(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1.1(9)a.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
风险划分办法;
2.1.1(9)b.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2.1.1(9)c.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2.1.1(9)d.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2.1.1(9)e.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2.1.1(9)f.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且有效;(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生成的《投标企业基本
情况表》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进行评审,如系统未成功生成上述表格的,则以评标
当日由系统查询的信息进行评审。)
2.1.2(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2.1.2(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2.1.2(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2.1.2(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2.1.2(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规定;
2.1.2(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第二个信封)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依据
无否决投标
依据
2.1.1(1)a.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
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2.1.1(1)b.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
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1.1(2)本项目不得提交调价函。
2.1.1(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1(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1.1(5)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中的数据(包括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招标文件允许工程量改变的除
外)
六、 中标候选人项目业绩及拟担任项目负责人
七、 各投标人未被选为中标候选人原因
投标人
未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因
上海地江集团有限公司
未通过第一信封的初步评审。
上海栋煜建设有限公司
有效投标人未满足三家,未进行第一信封的详细评审。
上海红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有效投标人未满足三家,未进行第一信封的详细评审。
上海松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第一信封的初步评审。
上海永合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第一信封的初步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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