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辖属彬州市支行家具项目(第二次)成交候选人
公示
(招标编号:HCKP-ZB-2024052)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2 月 09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辖属彬州市支行家具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谈判总报价(不含税):
55938 元,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天一卓家具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谈判总报价(不含税):
59368.14 元,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兰州卓企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谈判总报价(不含
税):60140 元,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一卓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兰州卓企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一卓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交货期:按甲方需求;
中标候选人(兰州卓企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交货期:按照甲方
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一卓家具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兰州卓企祥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
加谈判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
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
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029-89359660。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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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唐延路北段 18 号
联 系 人:姚莉娟
电 话:029-895938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 8 楼
联 系 人: 贲乐斐
电 话: 029-89359660
电子邮件: 891364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