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建设工程中标结果

微型消防站建设工程中标结果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于2016年11月18日就中山市华侨中学微型消防站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CS2016-1103,备案号:湘智采字[2016]第0775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微型消防站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ZP-CS2016-110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105754.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柒佰伍拾肆元整)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金田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法人代表:蔡锐生
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山市南朗镇榄边村(中山南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楼二楼)
六、报价明细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单价(元)

服务要求

成交价格(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工程

/

¥105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整)

七、评审日期
1、评审日期:2016年11月18日
2、评审地点: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磋商小组负责人:邱凤仪
4、磋商小组成员:陈烨君、邱凤仪、陈彬炎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价格得分比例(30%)

技术商务得分比例(70%)

最终得分

推荐排名

1

广东金田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0.00

27.77

57.77

1

2

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8.15

22.87

51.02

2

3

广东省肇庆市第二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8.05

20.53

48.58

3

备注:磋商小组一致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约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了成交候选人。注: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响应供应商,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广东金田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为微型企业,其最终磋商报价为:¥105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整),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的价格为:¥98700.00(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柒佰元整)。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华侨中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四楼3A06卡)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szhipu@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型消防站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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