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P综合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DIP综合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怀化市儿童医院DIP综合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05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怀化市儿童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京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儿童医院DIP综合管理系统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3、项目内容:怀化市儿童医院DIP综合管理系统服务
二、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 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序号 | 商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DIP综合管理系统服务 | 1 | 批 | ******.00 |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00元)。
(2)系统上线并验收合格后分两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捌佰元整(¥******.00元)。
(3)项目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无服务及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即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柒佰元整(¥******.00元)。
(4)项目3年质保期满后,无服务及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叁万玖仟玖佰元整(¥*****.00元)。
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予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湖南京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MADBTLY88N
账 号:1914 0124 0910 0103 36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南支行
三、合同履行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从进场之日起至系统上线的的全实施周期为45天。
2、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怀化市儿童医院
3、验收方式:系统上线平稳运行2个月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双方现场共同参与验收。
3、验收标准:完全依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进行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培训场地,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出席,并配合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2)负责DIP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环境的准备,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计算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并保证其达到DIP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的必备条件,确保DIP综合管理系统在每一工作站点有可连接的网络接口,并保证网络连接的稳定性。
(3)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DIP综合管理系统运行所需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4)负责提供DIP综合管理系统实施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今后远程服务需要所应配备的联网接入条件)。
(5)负责根据乙方DIP综合管理系统平台进展要求,按时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厂商相关软件集成(如HIS、PACS、LIS等)的接口工作。
(6)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修改软件,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由于甲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病毒及其它不可抗拒灾难等原因造成的甲方计算机系统瘫痪或产生运行故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的DIP综合管理系统符合国家、省、市与DIP系统建设相关标准要求,以及DIP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标中相关要求与规定。
(2)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系统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3)乙方保证整体DIP综合管理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和数据完整准确,并保证在实施过程中不影响医院在用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4)乙方负责完成甲方DIP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人员及软件骨干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乙方负责完成DIP综合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6)乙方负责完成DIP综合管理系统与甲方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病案系统等接口开发调试工作。
(7)乙方承诺对影响DIP综合管理系统正常运转的故障做到7*24小时随时响应。
(8)乙方不得在维护期满后随意停止系统的现有功能使用,但可暂停甲方新需求的开发与修改工作。
(9)乙方不得随意将系统中的任意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1、系统免费维护期:自项目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 叁 年。
2、免费维护期后为有偿维护期,有偿维护期自合同项目免费维护期到期后开始计算。有偿维护期提供和免费维护期相同的服务,有偿维护期每年服务费依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核算上限,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维护期服务内容如下:
(1)乙方采用定期走访、现场服务、7×24小时电话响应和网络远程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电话支持: 159*****789、176*****823 。
(2)乙方接到系统出现问题的反馈,要在1小时以内做出响应,并在2小时内修复。如12小时内问题仍没有解决,则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不可抗力除外)。如因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解决维护的问题,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免费维护期及后续维护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内的客户需求修改。
(4)免费维护期及后续维护期内,乙方至少派一名专业工程师专职跟进和维护。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年巡检次数不少于4次,保证系统在最优化状态下稳定运行。
七、保密条款
1、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相应文档、资料不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提供的本行业业务分析及工程实施经验不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本软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诉讼。乙方对通过系统接口获取的甲方用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患者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
3、甲乙双方共同保守本项目合作的各项商业秘密,均不得擅自将项目合作内容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单位、个人和相关实体。
八、知识产权约定
本项目知识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拥有永久使用权,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对DIP综合管理系统进行销售、转让或用于其它商业目的。如果甲方在乙方未授权下将DIP管理平台进行销售、转让或用于其它商业目的,其销售(转让)所得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赔偿损失并保留对甲方侵犯产权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实施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交货的义务和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该等情况下,因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导致最终用户要求承担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均有甲方自行承担。
3、对于不可归因于甲、乙两方的责任,双方应依照公平原则分担。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应互相协助向该第三方追偿。
十、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日期: 2024 年 12 月 03 日
合同附件:功能需求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怀化市儿童医院 湖南京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在田 法定代表人:彭祺
委托代理人: 田晶 委托代理人:杨秀伍
电 话:0745-******* 电 话:158*****444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路福兴数码广场一楼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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