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24年墨庄、大陂冲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批施工C9标:大陂冲、墨庄、寺前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公告
茶陵县2024年墨庄、大陂冲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批施工C9标:大陂冲、墨庄、寺前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公告
茶陵县2024年墨庄、大陂冲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批)施工(C9标:大陂冲、墨庄、寺前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5日
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茶陵县2024年墨庄、大陂冲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批)施工(C9标:大陂冲、墨庄、寺前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标段名称),已接受郴州市五盖山建筑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茶陵县2024年墨庄、大陂冲等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批)施工(C9标:大陂冲、墨庄、寺前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图纸;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安全生产合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书、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有关会议纪要和双方认可的文件等。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万捌仟零玖拾伍元柒角肆分(¥*******.74元)。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欧阳政波(建造师注册编号:湘243*****1835)。
5. 工程质量:按现行水利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竣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主体工程(含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必须在2024年11月20日前完工)。
9. 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肆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 年6月18 日 日期:2024 年6 月18 日
标签: 墨庄、大陂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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