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罗城城墙遗址龙头山段二期考古发掘劳务外包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罗城城墙遗址龙头山段二期考古发掘劳务外包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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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瀍源钻探服务有限公司 | 洛阳市瀍河区夹马营路555号(君河湾)2幢1-2501 | 1,365,000.00元 | 98.79 |
采购包1(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罗城城墙遗址(龙头山段二期)考古发掘劳务外包):
服务类(洛阳瀍源钻探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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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4年泉州市鲤城区罗城城墙遗址(龙头山段二期)考古发掘劳务外包 | 开展面积约700平方米考古发掘人工等技术服务工作 | 1.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安排,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承担考古发掘人工等技术服务外包工作。2. 考古工作实施考古负责人制。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的项目要求,安排符合条件和数量的劳务人员(按考古发掘面积和工期进行核算,计划将投入民工约56人,技工约14人)。供应商服务人员的安全、食宿等日常和后勤工作由各中标供应商自行安排,采购人不负责组织。包括购买用于发掘材料、器材、设备等工具。3.供应商须安排专业考古负责人负责现场发掘人员工作协调,对违反考古发掘工作规程、不服从管理、怠工、私自脱岗的考古发掘人员,采购人有权随时提出更换。4.供应商的发掘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田野考古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配合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的项目要求,做好文字、绘图、照片、影像及资料信息化等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以确保如期完成考古发掘和资料整理任务。5.供应商必须接受服从采购人及相关专家的检查及意见,在考古发掘中如遇重要的遗迹、遗物等特殊情况以及考古发掘工作需调整的,须及时向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进行书面材料的汇报。6.供应商在发掘过程中,如有重大发现,须及时上报给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确认,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7.供应商必须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落实保证出土文物和资料的绝对安全。出土的各类文物标本,不得私自携离、截留和倒卖。工地发掘出土的遗物及标本由采购人委派专人进行接收。8.发掘过程中,如有需要特殊保护的遗迹或遗物,须及时上报给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保护工作。特别重要的文物标本需放置采购人指 定专门地点进行暂存。须作科技检测的各类文物标本,需经采购人批准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携离,并负责标本的安全,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所有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9.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发掘报告的编写工作,同时,将电子文稿、数码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各类遗迹、探方资料、出土遗物、标本等全部交予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公开发表与本次考古项目有关的考古资料和研究成果。本次考古发掘项目最终成果发表时,参与单位拥有业绩使用权。 | 合同签订后 (100) 天内交货 | 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操作规程》《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90)文物字第248号)等规范的要求执行。 | 1,36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张红兴 |
评审专家: | 陈志龙 、 郑俊盛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依据下列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100 以下收取比例:1.5%;中标金额(万元):100-500 收取比例:0.8%。不足人民币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135*****0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年泉州市鲤城区罗城城墙遗址(龙头山段二期)考古发掘劳务外包:1.79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817室
联系方式:0595-********
名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
项目联系人:李璐
电话:0595-********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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