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湖等15座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文湖等15座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水电函〔2023〕616号)和《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抓好水利部办公厅<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的通知》(闽水函〔2023〕729号)的文件要求,经电站业主资料整理复核、专家现场检查、申报等流程,拟确定华安县文湖、埔后、中圳、上苑、罗溪大陂口、赤溪、仙溪尾水、溪峰、沙溪、东山一级、龙德、下垅(马家竹)、上桥、杜塘、下荣等15座水电站为大坝安全评估结果为二类坝,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联系人:华安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596-*******。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石狮墘6号,邮政编码:****** 。
华安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5日
标签: 文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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