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
关于部分国有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
根据《宝安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处置一批资产,共97件,原值******元,其中固定资产97件,原值******元;以上资产均符合报废条件,已经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批复同意。
该批实物资产于2024年9月20日处置完毕,处置收入(费用)5200元,已上缴非税。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资产管理员。
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5日
联系人:倪玲玉
联系电话:137*****043
特此公示!
附件:1.资产处置申请表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小学
2024年12月4日
标签: 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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