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公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公安厅公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公安厅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18: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静、曹振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公安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金水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丁老师03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静、曹振雨037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DEC-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公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第三成交人:河南平安大众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成交价(折扣率):62%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66号
服务期限:1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维保所用配件物品为原厂或正厂国标产品
变更为:
第三成交人:河南信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价(折扣率):67%
成交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文苑北路37号汽车实训基地2号楼201号
服务期限:1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维保所用配件物品为原厂或正厂国标产品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承担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
收费金额:9941元。
2、本次结果更正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方式:李静、曹振雨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电 话: 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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