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项目
福州高新区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项目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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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号楼511-517室 | 695,000.00元 | 94.40 |
采购包1(福州高新区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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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福州高新区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项目 |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 项 | 完全响应业主要求 | 69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魏慧榕 |
评审专家: | 康文斌 、 汪卫民 、 时盛英 、 肖宝荣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②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科技支行;账号:100*****69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高新区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项目:1.04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安徽中标智能质量标准研究院有限公司”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6.2符合性审查 ①项目一般情形:序号10 情形10“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条件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若未提供《商务条件响应表》或负偏离则投标无效。”的规定,该投标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3、主要标的信息补充:服务范围:福州高新区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合发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设立专家工作站、出台激励措施、构建标准体系、研制共通标准、培育优势企业、开展宣传推广、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平台建设等,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开始服务,服务期为2年;服务标准:全面总结提升两岸知识产权服务经验做法,构建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合发展标准体系等,具体按招标文件要求。
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3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街道祥坂街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1#楼34层05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庄卉、郑雯青
电话:0591-********
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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