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楼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1#-3#楼节能改造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6-009914-1701-298s

项目名称:

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1#-3#楼节能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评委评分汇总表 (点击展开) 评委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最终得分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莱芜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0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莱芜市城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0.00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山东莱芜上游建安有限公司

0.00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莱芜锦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0.00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废标情况汇总表 (点击展开) 废标情况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名单 (点击展开) 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预中标价(元)

其中暂估价(元)

其中暂列金额(元)

评标结果

莱芜市城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鹿 飞

*******.64

0.00

0.00

中标

莱芜锦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程 红

*******.73

0.00

0.00

未中标

山东莱芜上游建安有限公司

张金英

*******.58

0.00

0.00

未中标

中标单位:

莱芜市城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鹿飞

中标价:

*******.64元

工期:

70日历天

开标时间:

2016/11/21

建设规模:

12103.4平方米

注:中标价为投标总价

中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表 (点击展开) 中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表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执(职)业资格

鹿 飞

项目经理

鲁建安B(2009)*******/鲁********0065

二级建造师

李传军

技术负责人

********

职称证书

吕夫云

施工员

S*******

岗位证书

吕 超

质检员

S*******

岗位证书

谷爱成

安全员

S*******

岗位证书

公示说明:

本项目为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1# - 3#楼节能改造工程,项目位于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46号,建筑面积约为12103.4㎡。建设内容为:保温隔热墙、保温隔热防水屋面、热量表流量表、安装塑钢推拉窗、安装楼宇门、暖气改造等。合同估算价165万元,计划工期70天,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予以书面投诉。投诉受理部门:莱芜市建筑业管理处招标投标管理科,电话:****-*******,通讯地址:莱城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二楼。

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23日8时30分 - 2016年11月25日17时30分

2016年11月22日


废标情况汇总表 (点击展开) 废标情况汇总表


中标候选人名单 (点击展开) 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预中标价(元)

其中暂估价(元)

其中暂列金额(元)

评标结果

莱芜市城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鹿 飞

*******.64

0.00

0.00

中标

莱芜锦程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程 红

*******.73

0.00

0.00

未中标

山东莱芜上游建安有限公司

张金英

*******.58

0.00

0.00

未中标

中标单位:

莱芜市城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鹿飞

中标价:

*******.64元

工期:

70日历天

开标时间:

2016/11/21

建设规模:

12103.4平方米

注:中标价为投标总价

中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表 (点击展开) 中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表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执(职)业资格

鹿 飞

项目经理

鲁建安B(2009)*******/鲁********0065

二级建造师

李传军

技术负责人

********

职称证书

吕夫云

施工员

S*******

岗位证书

吕 超

质检员

S*******

岗位证书

谷爱成

安全员

S*******

岗位证书

公示说明:

本项目为莱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1# - 3#楼节能改造工程,项目位于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北路46号,建筑面积约为12103.4㎡。建设内容为:保温隔热墙、保温隔热防水屋面、热量表流量表、安装塑钢推拉窗、安装楼宇门、暖气改造等。合同估算价165万元,计划工期70天,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予以书面投诉。投诉受理部门:莱芜市建筑业管理处招标投标管理科,电话:****-*******,通讯地址:莱城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二楼。

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23日8时30分 - 2016年11月25日17时30分

2016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改造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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