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第三年度合同公告

芙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第三年度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9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芙蓉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第三年度)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9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2
 合计金额小写: *******.2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叁万伍仟叁佰贰拾玖元贰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 称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房屋面积(㎡)

绿化面积(㎡)

1

分局机关

晚报大道369号

*****.88

2

巡警大队

东湖街道合平路与泉坝路交汇处

4875

3

东岸派出所

东岸街道东岸派出所(人民东路)

700

2002.65

4

定王台派出所

府后街23号

1521

1500

5

朝阳街派出所

五一东村1号

1155

4553

40

6

东湖派出所

远大二路475号

1233

2067

30

7

东屯渡派出所

古曲路与荷花路交叉口

2116

3200

120

8

火星派出所

火星镇月桂路火星5片20栋

1387

1998

28

9

韭菜园派出所

桐荫里60号

1110

847

10

马坡岭派出所

马坡岭街道双杨路马坡岭派出所

1953

3658.88

127

11

马王堆派出所

望园路和盘园路马王堆派出所

2989.96

3624.31

200

12

蓉园派出所

韶山北路4号

1037.8

237.04

13

五里牌派出所

车站中路287号

236

957

14

湘湖派出所

车站北路232号

2765.83

3585.12

340

15

荷花园派出所

荷花路59号

810

1742

16

文艺路派出所

解放路黄坭坑21号

1800

1933

17

治安三队

都正街96号

592

910

2.2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岗位

人员数量

备注

项目经理

1

综合行政管理人员

1

会务服务

1

秩序主管

1

局机关保安员

≥14

派出所保安员

≥16

保洁主管

1

局机关保洁员

≥6

派出所保洁员

≥15

绿化员

≥2

工程主管

1

维修人员及配电间值班员

≥3

2.3服务范围

本次物业服务包含综合管理、会务服务、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日常维修及公共设施维护,以及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服务。

(1)综合管理:

1.1、服务内容: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

1.2、服务目标: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

(2)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

2.1、办公大楼的大厅、过道地面清洗后要保证没有污渍;

2.2、院内道路前坪的清扫要保证每天清扫二次以上,保证地面不得有垃圾和杂物,对水塘要定期清理;

2.3、办公楼的玻璃(含办公室)每季度擦洗一次以上,保证清洁明亮;

2.4、大厅的门、楼梯、扶手及电梯每天要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电梯地毯每日进行更换;

2.5、其他公共部位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厕所每天要进行两次以上的清扫;

2.6、全局会议室的卫生要经常派人打扫,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

2.7、灯具每年清洗二次、天花板上不得有蜘蛛网出现;

2.8、五楼局领导办公室的卫生要在上班前和下班后进行打扫,要保持卫生整洁;

2.9、楼顶要进行定期打扫,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杂物;

2.10、遇文明创建等重大活动开展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搞好保洁工作;

(3)绿化养护:

3.1服务范围:物业管理范围的花木的养护(不含补栽补种)。

3.2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卫生保洁。

3.3服务标准: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保证绿化完好率95%。

3.4白蚁防治:特殊病虫害防治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4)日常维修及公共设施维护:

基本要求: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修、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务、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运行要求;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各种突发设施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范;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4.1、日常维修:及时完成各项公共区域的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单次单件在500元以下的维修耗材由投标人承担。

4.2、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检查,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4.3、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送配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4.4、消防设施维护及管理要求: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确定重点防火部门,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实施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无火灾发生率。定期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灵活启动。发现灭火器过期、压力不足,以及消防设备缺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采购人,更换灭火器及补齐缺失设备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5、电梯要定期(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且按要求进行年检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5)安全保卫服务:

5.1、人员要求:年龄55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男身高170cm,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听指挥,守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无犯罪纪录,持有保安员证。

5.2、配备合理的专业保安队伍,按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项目及周边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5.3、设置流动巡查岗,大院和大楼内巡逻的保安要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巡逻,发现情况要及时报告;

5.4、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防洪、防风、防疫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5.5、分局机关门卫要求24小时值班及门岗巡逻;派出所按照白班8小时制度,具体上班时间根据每个派出所的特性而定,主要负责门卫值班、大门口交通秩序、车辆进出、负责停车坪车辆摆放、负责登记及相关情况通报等;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5.6、分局内停车场要求8小时专人值守,确保停车区域车辆停放有序,对外来车辆要求指挥停泊在车位上,大楼前坪不得有外来车辆停放,确保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环境;

5.7、分局机关5楼安保时间:7:30-23:30,主要负责五楼安保巡逻及来访人员鉴别工作;

5.8、进出的外来人员实施登记出入管理,杜绝推销、宣传等闲杂人员出入;

5.9、对进出的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各种车辆通行、停放有序,无堵塞现象,不影响行人通行;对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有处置预案。

2.4金额明细:

*******.2元/年,具体详见《报价文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12-26 —— 2025-12-25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严格按照合同方式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2.1支付方式:采购人根据上月的物业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上月中标人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每月费用为******.43元。

2.2付款方式:中标人每月基础分为100分,根据《芙蓉公安项目物业服务考核表》((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内)的考核得分来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每月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100%,分数90分以下-85分(含85分)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为95%;分数85分以下-80分(含80分)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85%;分数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70%;分数在70分以下的,对应的服务费百分比为当月应支付费用的0%;考评分在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或单月分数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60*****8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12月26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在管理期限内,物管企业管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2、物业管理人员本身原因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由物业管理公司全额赔付。

3、因中标人原因给施工人员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经济和道义上的一切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且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要求。

4、中标人应当负责本项目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工作人员自身或造成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 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36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法定代表人: 刘广 法定代表人: 姚玉成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张红日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0731-********

附件列表
  1.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2. 报价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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