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313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南京玄武区北京东路71号
成交金额:9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9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蚌埠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等(如国家、省下达新的技术要求,按最新规范标准执行)开展蚌埠市土壤普查成果汇总编制,形成市级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数据和数据库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三大部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 31日前完成验收并移交所有资料。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朝阳(组长)、王晓光、陈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3115号
联系人:陈华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永合德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东路1599号仁合大厦7楼
联系人:刘成成、李侠
联系方式:176*****513、182*****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华(采购人),刘成成、李侠(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176*****513、182*****690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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