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BPO模式)中标公示

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BPO模式)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5日)


项目名称

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BPO模式)

招标公告编号

069302

招 标 人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BPO模式)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城建第三工程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工程部分结算下浮0.10%

土地部分结算下浮0.00%

工商注册号

****************5K

组织机构代码

/

投诉受理部门

区公管办

(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投资科)

联系电话

***-********

招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2016年11月22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16年11月22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县公管办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与连接线工程(BPO模式)已由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6] 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BPO融资。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璧山区

2.2 项目概况: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含地下车库)与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延长线)璧山站相邻,占地面积约120-300亩;连接线道路占地约250亩,东接璧青公路,西接黛山大道,全长约2.2公里,路基宽度44 m,双向八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按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

2.3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建安总投资约75000万元(其中:站前广场约60000万元,连接线道路约15000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璧山区轨道换乘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连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工程施工组织与质量、工期、安全控制、相关设施设备配置,以及资料归档移交、质量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按“投资方+施工方”模式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施工方应同时具备以上施工资质,投资方具备相应的融资、建设管理能力。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投资方具备相应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投资方(含其全资公子司)从201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含5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投资、建设管理项目业绩;

(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施工方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价不低于5亿元(含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并且必须是已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缴纳方式及到账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2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11月22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6年11月4日12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6 年11月7日 17 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委员会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向阳街242号

联系人:易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鲤鱼池二村28号1楼

联系人:苟利平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连接线 广场 轨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