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设计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中标通知书
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TP*********001001 标段名称 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于洪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于芳芳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2*****686 *****.****** 15天 合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96.47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于芳芳 袁晖 沈剑英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686 202*****680 201*****426
投标报价 *****.****** *****.****** *****.******
工程工期 15天 15天 15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96.47 95.91 88.6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辽宁省城市建筑设计院 22.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郑一彤 签于 2024/12/06 11:09:41
郑一彤 签于 2024/12/06 11:10: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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