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粮油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粮油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粮油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编号:HJL2016-HW-ZFCG020a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10-31
七.定标/成交日期:2016-11-21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1: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粮油协议供货项目 | 金额汇总:0 |
供应商名称:丽水市金光粮油有限公司//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
标项2: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粮油协议供货项目 | 金额汇总:0 |
供应商名称:丽水市合信粮油有限公司//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黄家滨、汤毓娟、毛建英、周淼森、雷土贵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
联系人:张祥峰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南城新区吴垵路1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益龙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丽阳街466号3-21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钟小雄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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