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防涝点点位防护措施及排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抚顺市防涝点点位防护措施及排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EPC总承包一期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抚顺市防涝点点位防护措施及排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抚顺市防涝点点位防护措施及排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2 | 标段名称 | 抚顺市防涝点点位防护措施及排水管网缺陷修复项目EPC总承包(一期) | ||||||||
建设单位 |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 填报单位 | 辽宁启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市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抚顺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张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辽 221*****0454 | ********.******元 | 381 | 满足招标文件内对本工程材料规格与施工标准的各项指标、同时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93.2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抚顺富诣达公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抚顺市立城排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烨 | 辛丹丹 | 李琦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烨 | 辛丹丹 | 李琦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马骏 | 卢秀君 | 陶翠翠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 221*****0454 | 辽 221*****7822 | 辽 221*****7281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381 | 381 | 381 | ||||||||
质量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内对本工程材料规格与施工标准的各项指标、同时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内对本工程材料规格与施工标准的各项指标、同时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内对本工程材料规格与施工标准的各项指标、同时要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评审得分 | 93.28 | 91.52 | 91.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抚顺富诣达公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仁正和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抚顺市立城排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抚顺市风景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安全许可证已过期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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