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中标公示

秀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11月23日至 2016年11月25日)


项 目 名 称

秀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编号

069192

招标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3)********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23)********

秀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志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帝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正一集团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四川省志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252.722413

工商注册号

****************8A

组织机构代码

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明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国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泉河建设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四川明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215.961844

工商注册号

****************5K

组织机构代码

五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升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281.585421

工商注册号

****************4T

组织机构代码

六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重庆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拟 中 标 人

重庆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万元)

291.814495

工商注册号

****************6J

组织机构代码

投诉受理部门

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

秀山县农业委员会

***-********

秀山县监察局

***-********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单位公章)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渝农综发(2016)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市级)财政资金、群众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实施条件,为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项目管理、方便后期施工,招标人拟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内容的施工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招标只对三、四、五、六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工期、投资额:

序号

标段号

地点及施工图区域划分

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工期

(日历天)

投资额

(万元)

1

三标段

岑溪乡和平村

修建机耕路5条,耕作道3条,排水沟3条,生产便道4条,路带沟1条,涵洞3座,错车道1座,盖板涵1座。

150

约274.06

2

四标段

龙池镇洞坪村

修建耕作道2条,沟带路1条,涵洞6座,倒车位1座。

150

约201.57

3

五标段

洪安镇溜沙村

修建路带沟1条,涵洞19座,积肥池11座,错车道7座。

150

约282.9

4

六标段

洪安镇猛董村

修建生产便道5条,路带沟3条,涵洞14座,积肥池19座,错车道6座,倒车位1座。

150

约298.12

/

合计

/

/

/

约1056.65

注:各标段建设内容均以相应标段所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各标段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2)完成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各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施工内容(若存在此类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有效入渝登记备案证,(2)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 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仅能对上述四个标段当中的某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则其将被按照无效投标予以处理。

4.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起,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2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00元/标段·套,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秀山县朝阳大道中段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023)********

传真:(023)********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5-3-1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23-********

传真:0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治理 农业综合开发 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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