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153*****475
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塞外康居s1商业楼3楼
联系方式:130*****997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数量:1.0000; | 1(批) | ¥2,488,440.00 | ¥2,488,440.00 | 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采购数量:1批 主要功能或目标:物业管理服务,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主要功能或目标:物业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需满足的要求:(一)卫生保洁:楼内包括公共区域、电梯间、设备间、值班室、机房、地下车库(车位)、会议室等;楼外包括责任区域停车场、道路硬化、草坪和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等工作。 (二)建筑物的维修、维护工作:包括外楼体、内墙、地面、门厅、走廊、门窗和内部装修装饰;责任区的道路、停车场硬化等(维修材料和需要进行外包的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由甲方负责)。 (三)运行设备的管理工作:水电暖、中央空调、照明、亮化、监控设备、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材料和需要进行外包的工程维修维护项目由甲方负责)。 (四)安全管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门卫值守、来客登记、楼内巡查、安保监控、消防安全管理、道路、楼前停车场管理等。 (五)绿化养护工作:包括日常养护、花卉摆放、美化布置等。 (六)特种设备的管理:协助甲方做好电梯和消防设施以及安保设备、中央空调等的维修保养与年检代维工作。 (七)节能和垃圾分类管理: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办法,做好委托物业水、电等能源资源消耗管理和垃圾分类管理。 (八)相关图纸资料的管理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 |
合同金额: 2,488,44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捌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0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4年12月06日
2024年12月06日
无
合同附件:
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06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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