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阶段结果公告

辽宁省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阶段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第一阶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飞行监测系统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鹿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北大街102

中标(成交)金额:1,630,800(元)

评审总得分:91.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飞行监测系统

货物类

名称:飞行监测系统(A********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品牌:青岛明华

规格型号:TY2000-F1

数量:4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俊清、王锋、丁秋红、王绍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飞行监测系统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93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确定时间:2024年12月6日;(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无;(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6)中标人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琳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1.14定时间稿) 辽宁省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第一阶段)-公开.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挥发性有机物 现场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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