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帆湾海寓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剩余房源认购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帆湾海寓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剩余房源认购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帆湾海寓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剩余房源认购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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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帆湾海寓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剩余房源(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认购工作已于2024年12月1日结束。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75户认购家庭的认购资格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合格认购家庭名单

  经核查,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家庭共71户(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购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应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申请信息变更。

  如认购家庭对被取消认购申请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所有认购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

  市民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五、重要提示

  (一)认购家庭如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不纳入本批次住房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二)请认购家庭及时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了解本人累计放弃选房次数,并结合家庭自身实际,审慎考虑是否确有购买本批次住房意向。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提交放弃认购申请,以免出现选房结束后被记放弃选房次数的情况。

  认购家庭如确需放弃本批次住房认购,请于2024年12月6日9:00至12月12日18:00撤销本批次认购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撤销认购申请操作路径如下:通过电脑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 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安居型商品房”—>“撤销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

  (三)申请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此次公示的合格认购家庭,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属于经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但在公示信息中无相关信息,须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为准。

  (六)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

  附件:

  1.申购帆湾海寓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剩余房源两房户型的合格名单

  2.申购帆湾海寓项目安居型商品房剩余房源三房户型的合格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帆湾海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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