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中心无人机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19、LSGZ[2024]290-ZC213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6日09时10分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LSGZ[2024]290-ZC213 | 无人机12台、喊话器12个、4G图传模块12个以及所投型号无人机保险一年(详见采购需求) | 河南瑞光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262号亚星时代广场1号楼22层2211室 | ******.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卢氏县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中心无人机采购项(二次) | 详见清单附件 | 详见清单附件 | 详见清单附件 |
三、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06日09时1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评标室
评审专家名单:马维新(业主评委)、王晓华、王军锋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瑞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机构代码:914*****670*****XX
法定代表人:张颖
项目负责人:张颖
联系电话:138*****961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3、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00元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398-*******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林业局
联系人:吴守欣
电话:138*****108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中心
联系人:任靖兰
电话:135*****953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中塍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天
电话:152*****187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3室
标签: 无人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河南省中塍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