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79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偃师政采磋商新(2024)0070号-1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项目河南省鑫起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 42 号院 2 号楼 603 室525,000.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河湖健康评价编制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30日历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小庄(组长)、王荣宗、郭小姣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8,92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楼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鼎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文化路73-10号科技楼2楼2017-001号 |
联系人:田先生 |
联系方式:198*****05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
联系方式:198*****056 |
标签: 河湖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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