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站16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站16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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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XJKY-2024-1112-01-01
二、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拉斯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站16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1 | 昌吉市龙之行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 昌吉市北京南路56号公交二场院内2011室(原母婴护理院) | 报价:10(%) | 10.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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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拉斯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站16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第二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拉斯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采购项目(第二次) | 对本单位16辆公务用车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包括维修维护材料配件、维修工时、装潢材料和轮胎油品等种类。 | 供应商在收到甲方维修需求时,应组织对车辆故障原因开展专业检测,判断车辆具体故障,向甲方提供相关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方可开展维修工作,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予以保障并提供优先服务;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及维修质量负责,汽车零配件应为正厂零配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质量保修期内因维修或配件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方负责;对甲方所属单位提出的车辆维修保养等需求应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能够第一时间予以保障并提供优先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鹏(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惠菊,韩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16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乘以(1-成交下浮率)*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拉斯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58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科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15号龙洋国郡1号楼1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181*****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全勇
电 话:181*****226
2024年11月29日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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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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