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成交公告
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4-89 |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宝财竞谈-2024-89-1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河南意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72 号 2 号楼 22 层 2205 号1,095,000.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杨留顺(采购人代表)、余鹏涛、任昆仑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
收费金额:15,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2日)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132*****3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宝丰县住建局院内 |
联系人:孔女士 |
联系方式:137*****04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
联系方式:137*****04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4-89 |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7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宝财竞谈-2024-89-1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河南意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72 号 2 号楼 22 层 2205 号1,095,000.00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实际需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杨留顺(采购人代表)、余鹏涛、任昆仑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
收费金额:15,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2日)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受理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方式:132*****33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宝丰县住建局院内 |
联系人:孔女士 |
联系方式:137*****04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
联系方式:137*****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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