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防护用品比选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射线防护用品比选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经比选小组评审,对射线防护用品比选项目(项目编号:QYXRMYY2024-10)公开比价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比价内容: 影像中心辐射防护用品一批

项目编号: QYXRMYY2024-10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1日30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24年12月7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内容

中标公司(供应商)

影像中心辐射防护用品一批

安徽嘉仁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人名称: 青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 青阳县蓉城镇芙蓉大道69号

电话:0566-*******/*******

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青阳县人民医院设备科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青阳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射线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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