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027-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职业中专学校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职业中专学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2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86寸教学平板 触摸式终端设备FG86EC1*****
2 LED屏幕及结构、控制系统、周边设备1 LED显示屏Q1.8Pro1******
3 LED屏幕及结构、控制系统、周边设备2 LED显示屏Q1.8Pro2******
4 高性能图形工作站+工作站显示器 图形工作站ThinkCentreM95 0t-E053 加强版、R27i-3062******.04
5 高性能图形工作站+工作站显示器*2 图形工作站ThinkCentre M950t-E053 加强版、R27i-3012******
6 虚拟直播教学主机 台式计算机ThinkCentre M950t-E05116780
7 虚拟直播主机 台式计算机启天M650-A25530******
8 返送终端 液晶显示器MB24T7F262*****
9 教学与交互图形工作站 图形工作站Thinkstation P3602*****
10 PC VR头盔 虚拟演播室设备E412*****
11 55寸电视显示屏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55A1611*****
12 导播监看系统(100寸监看终端)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100A5D1*****
13 50寸可移动直播大屏 触控一体机NM-G500XS0112938
14 虚拟云台摄像机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VP302*****
15 4K摄录一体机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摄像机PXW-Z280V/存储卡SBP-120F SXS PRO/读卡器US30/三脚架G302*****.3
16 虚拟直播工作站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虚拟直播工作站P21******
17 专业虚拟导控台 视频信息处理设备虚幻制片控制台VS41*****
18 音箱+功放+鹅颈麦 其他音频设备音箱DSP-10K/功放DSP-4500/话筒DSP-20247684
19 音响套装 其他音频设备音箱DSP-10K/功放DSP-450011243
20 头戴式监听耳机 其他音频设备AKG K921452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壹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为宁乡市职业中专学校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合计金额小写:******* 元(含税),合计金额大写:陆佰壹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合同软硬件金额中已包含百分之三十的集成服务费用。
金额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型号规格”更多明细详见附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pdf”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职业中专学校校园内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 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乙方须保障货物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 GBT 9813.1 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规定。
3.3.2 交货方式:现场移交。
3.3.3 交货时间: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 30 天内将除定制内容外的其他货物发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好。乙方须在 60 天内将定制内容安装到合同所示系统中并请甲方组织人员进行试用。
3.3.4 交货地点:宁乡市职业中专学校校园内指定地点。
3.3.5 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方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在安装调试期间,甲方交付相关场地的使用权,由乙方负责所有产品的保管维护,直到完成初步验收。
说明:初步验收是指“合同中所列的定制和非定制的货物和服务都安装并调试好以后(部分定制的服务需要作调整的情况除外)”。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中所列货物(定制和非定制)到货、安装并调试完成并经学校初步验收合格后、专项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系统运行期满六个月后,专项资金到位、需要作调整的定制服务调整好了,初步验收中有异议和疑议的问题处理好了,甲方组织最终验收,验收通过后根据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专项资金到位后,甲方根据运行维护服务考核评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东塘支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587*****22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凡有拆封迹象,甲方可要求退货。乙方供货时,应与甲方当面验收、清点、确保产品型号吻合。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材质及配件)进行检测,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者货物与中标品牌、规格不符或以次充好的现象,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 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无偿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如果合同中所列货物出现故障或损坏,需要更换或维修,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但备品和备件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费)也不得高于市场价。合同中所列货物,有的货物在技术参数中对质保期有规定,应遵从其规定;其他对质保期未作明确要求的货物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超过了合同中“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的规定,则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甲方使用合同所列项目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2.3 质保期内乙方负责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运行维护的具体职能,提供考核原始数据,并配合做考核工作;负责运行维护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考核,配合做好巡检、故障发现等工作。维护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端拍摄系统、工作站、LED 教学大屏,实训软件等,确保整体项目能够稳定可靠运行,乙方应具备云端管控能力,该项目实现云端管控。
质保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 7x8 小时的咨询服务;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乙方要提供运维人员值守服务;乙方提供 7x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排除故障。对重大故障提供 7x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7x8 小时的现场支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更换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并确保项目的整体有效运行。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式、费用,甲方可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售后服务合同。
5.2.4 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甲方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以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般故障的程度。乙方须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形式包括现场培训和视频培训,现场培训不少于 2 次,每次现场培训的持续时间为 5 天,具体时长可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及培训人员的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可根据甲方需求,组织多次远程视频会议培训。远程视频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安排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求协商确定。
乙方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备丰富的相同课程教学经验,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中文授课,乙方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文)。
培训要实现的目标:
对于系统操作人员:系统操作人员不仅要对相关的技术有深入的研究,还要对项目运行涉及的具体业务有充分的理解。因此,乙方应加强对甲方系统操作人员这两方面的培训,以保证他们能熟练掌握和使用乙方产品。
对于系统维护人员:乙方为甲方系统维护人员提供产品的系统组成、软件结构、软件应用、系统管理、操作方法、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培训及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的培训,使其在乙方人员撤离后能独立承担系统的日常维护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根据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5.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 在本合同中所有(定制和非定制)项目都安装并调试好以后(部分定制的服务需要作调整的情况除外)进行初步验收。标的中的所有软硬件产品都已安装调试到位时,由乙方向甲方发出初步验收申请,并由甲方组织人员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议的项目提出书面说明,如果无异议双方签署验收结果 “合格”的《初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4 初步验收完成之日起,系统稳定运行 6 个月,且需要作调整的定制服务也调整好了、初步验收时有异议和疑议的地方也处理好了,乙方向甲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并由甲方组织人员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对项目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议项提出书面说明,无异议则双方签订验收结果“合格”的《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5 如果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有关返工、再进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连续两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未达标准,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分期、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提供系统集成实施、调测、安装,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规格及性能进行验收测试,并提供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
(2)根据本合同规定,分期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3)接受本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高新区金洲西路18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39号
法定代表人: 蒋鹏海 法定代表人: 肖劲风
委托代理人: 朱娴 委托代理人: 蒋波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虚拟仿真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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