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日常零星维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机关日常零星维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皓晟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金府路661号1栋29层
联系方式:02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机关日常零星维修服务 | 1(项) | ¥800,000.00 | ¥800,000.00 | 1、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依据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提供专业维修保养服务。在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后30分钟内响应,普通维修24小时、紧急维修30分钟至1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处理。维修常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应进行采购备用,以确保紧急抢修所需。 2、单个零星维修服务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相关人员对维修服务实施质量进行验收,凡质量不合格的要求及时返工或者不予验收支付。 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及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具体技术要求提供维修服务。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和房屋结构,如发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停止服务,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监督部门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5、维修所涉及到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关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防火规范。所提供的主要材料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优先使用绿色材料,采购人根据需要将对材料进行抽检。 6、由于供应商操作失误或供应商所提供材料等因素发生维修质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按合同条款赔偿采购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维修服务完成后所产生的垃圾由供应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保证服务现场的清洁。 8、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后期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9、维修后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1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好固定资产和设备。 11、合同服务期间,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如需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供应商应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12、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机具、材料、设备进行施工,达不到采购人提出的目标要求,给采则人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3、建筑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20)強制性条文中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規定,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2017)。 14、所有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甲方认质许可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
合同金额: 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7月02日
2024年12月09日
合同附件: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12月09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