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水平压缩箱设备合同公告

采购水平压缩箱设备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008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采购水平压缩箱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008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采购水平压缩箱设备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为确保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区环卫中心申请2024年采购10台移动式水平压缩垃圾机。10*******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采购水平压缩箱设备

F2

建宇环保/长沙

10

******.00

*******.00

合 计 报 价

*******.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合同签订以后,货到安装调试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95%。付款具体以财政拨付为准,如遇财政资金计划变更无法及时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同意不据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贰年以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背支行(长沙市建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0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规格参数要求

(1)压缩形式:水平压缩

(2)上料形式:翻斗式

(3)设备外形尺寸(mm)(运输状态):长≤5000、宽≤2550、高≤2400

(4)箱体容积(立方):≥10

(5)垃圾压缩单次循环时间(s):≤45(提供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6)液压系统最大压力(MPa):≥20

(7)电机功率(KW):≥7.5

(8)设备作业噪音(dB):≤65(提供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9)连续工作时液压油箱油温(℃):≤60

(10)电路与设备机壳之间绝缘电阻(MΩ):≥0.4

(11)垃圾密实度(t/立方):≥0.7

(12)料斗容积 (立方):≥2

2.系统组成要求

移动式翻斗垃圾压缩机上料装置、压缩机构、储料箱为一体结构。由压缩机构、储料箱、压缩箱、卸料门、卸料门锁紧与开启机构、料斗、轨道、液压及电控系统等部分组成。

3.性能要求

(1)压缩机构:

①采用双曲线形推头,具有破碎及防止垃圾反弹功能;

②推头:推头关键材料采用优质耐磨、耐腐蚀钢板。

(2)垃圾箱体及卸料门:卸料门锁紧机构具有液压和机械双重锁紧功能,锁紧油缸或液压锁出现异常时能确保卸料门不打开。

(3)控制系统:

①具有液晶显示,采用 PLC 控制;

②具有故障自动报警,出现故障除蜂鸣器声音报警外还有液晶屏故障显示;

③具有无线遥控或有线、液晶触摸操作两种控制功能;

④具有自动压缩循环功能,遥控和触摸操作两种方式均有自动压缩键;

⑤设备要求有安全保护装置,需配备信号指示器、紧急停机控制器,方便作业操作,具有自动安全保护功能;

⑥设有急停开关,确保安全操作。

(4)液压系统:

①液压管路不得与运动部件发生干涉。

②连续工作后液压油油温不超过60度。

③不允许有油液渗漏现象。

④整机材料要求:设备所用材料必须采用优质材料。

(5)水路系统:水路系统管路应采用防锈管件,不得有渗漏现象。

(6)涂装质量:漆膜外观应光滑平整,无鼓包、裂纹、漏涂、剥落,各色漆互相不得沾染,交界清晰。

(7)电气系统:

①应设置过流、过载等保护措施。

②控制系统应设置故障和误操作的安全保护联锁。

③控制台应有显示各主要设备工作状态的信号装置或显示屏幕。

④控制台上应设置主机作业紧急停止按钮。

⑤控制台上的主令元件、指示元件应按设备功能分区集中布置,功能表达应准确。

(8)储存仓:储存仓底板及侧板均采用≥5mm 耐腐蚀专用钢板焊接,整体焊接无渗漏。

(9)压缩仓:压缩仓底板及侧板均采用≥10mm 的 Q345 高强度钢板。

(10)外观质量:

①结构件及零部件应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②各构件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凹凸和锤痕。

③焊缝质量应符合 GB/T *****.3 的规定。

④油路、水路、电路的管线应排列整齐美观,固定安全可靠,电缆和电线应采用套管保护。

⑤产品铭牌、操作指示标牌、警示标牌等应设置于明显的位置,字迹清楚,安装窂固、端正。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验收报告做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相关资料及设备安装点位清单,以便采购人及时审查、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垃圾站的安装地点,确保必要场地面积,提供施工用水、电接点,确保垃圾站转运通道等基本条件。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货物款。3、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电源至垃圾站控制箱内。4、乙方应提供基础施工图纸、技术服务,负责垃圾站设备的制作、运输、安装。5、乙方确保设备、安装的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设备及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产生“三废”,乙方负责回收其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6、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1-2名垃圾站操作维护人员。7、乙方安装服务符合“三废”排放标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双方如遇有不可抗力造成的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1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县江背镇朱桥村218号
法定代表人: 张军 法定代表人: 张建敏
委托代理人: 申锟 委托代理人: 陈娟
电话: 183*****666 电话: 187*****588
传真: 0731-********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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