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伯劳至白石坪四级公路路面提升双车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山县伯劳至白石坪四级公路路面提升双车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山县伯劳至白石坪四级公路路面提升(双车道)工程 | 项目招标 编号 | |||
招标人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县乡公路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灵山县伯劳至白石坪四级公路位于钦州市灵山县境内,起点于灵山县伯劳镇附近,与X420线相交,起点桩号为K0+000,途经母鸡塘村、清湖坪村、泵村红泥坪村、终点位于白石坪村附近,终点桩号为K15+094。建设里程为15.094公里。目前路面宽度4.5m,局部路段5.5m。为了解决路线通行双向车辆的交通问题,给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计划对伯劳至白石坪四级公路进行提级改造。本次设计路面加宽桩号范围为K0+000~K15+094,由原路面宽4.5m(5.5m)加宽至6.5m,局部涉及房屋或地形困难的路段,路面宽度则保持原路宽度,合计里程共:15.094公里。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玖佰肆拾柒万柒仟零玖拾陆元肆角贰分(*******.42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捷利;注册编号:桂245*****6545;身份证号:**************004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泽宁(身份证号:**************301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辉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拖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玖佰伍拾贰万贰仟零捌拾玖元零壹分(*******.01元)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泽婷;注册编号:桂245*****1429;身份证号:**************602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红瑰(身份证号:**************0649)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广西汇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进行实质性删减。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http://jtt.gxzf.gov.cn/网站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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