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竞得入选通知书-成交宗地
平原示范区竞得入选通知书-成交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得入选通知书
新乡市平创能源有限公司:
你方于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 09时08分参加我单位在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平原示范区2024-011-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成交价为人民币贰佰伍拾肆万捌仟元整(大写)(¥2,548,000)。
网上竞得入选人(竞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此《竞得入选通知书》及挂牌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到原阳县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核合格后,按要求与原阳县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原阳县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办理资格审查,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网上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竞得入选通知书》一式叁份,挂牌人执贰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通知。
挂牌人: |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新乡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
竞得入选人(竞得人): | 新乡市平创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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