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昌中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融媒体中心新昌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临[2024]1817号
二、项目名称:新昌县融媒体中心新昌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 857号539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昌县融媒体中心新昌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 新昌县融媒体中心2025年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小爽,应文宝,刘晓(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100万以下按1.5%计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9000元,按9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为确保新昌县融媒体中心的数据的安全、稳定、业务无缝升级和平台使用的延续性,参与论证的专家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项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新昌县演溪路与七星路交叉路口向西北约30米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立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中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东方润园2幢30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亚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10
质疑联系人:183*****956
质疑联系方式:152*****86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标签: 天目蓝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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