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二批销售主体初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二批销售主体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安市商务局关于征选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的通知》(广安商〔2024〕6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局组织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拟推荐广安市广安区姜好好电动车行、广安铭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户销售主体参加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到区商务局市场运行股现场反映,也可以电话反映。
联系人:许丽,联系电话:0826—*******。
附件:电动自行车第二批销售主体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初审通过名单.docx
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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