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经济开发区职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义安经济开发区职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义安经济开发区职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铜陵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5:0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沈光清、方基娇、朱军 | ||
总成交金额 | ¥1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472 | ||
采购单位 | 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义安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先生 138*****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陵市北斗星城B7栋19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186*****472 |
一、项目编号:GL-ZB-*******(招标文件编号:GL-ZB-*******)
二、项目名称:义安经济开发区职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陵江大道中段5708号
中标(成交)金额:1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铜陵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 义安经济开发区职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期满双方合作满意,在价格和服务不变基础上合同可采取1+1模式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光清、方基娇、朱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1 | 通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 义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铜陵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 2024年3月 |
2 | 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职工班车租赁服务合同 | 铜陵农业循环经济试验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铜陵交投汽运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 |
3 | 义安区财税楼(公安)通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 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 | 铜陵交投汽运有限公司长运旅游分公司 | 2023年11月 |
4 | 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通勤班车租赁服务合同 | 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 铜陵交投汽运有限公司长运旅游分公司 | 2024年5月 |
5 | 通勤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 义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铜陵交投汽运有限公司长运旅游分公司 | 2024年4月 |
1、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7座1902室 ,联系电话:0562-*******。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义安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20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 138*****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亘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7栋1902室
联系方式:张工 186*****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6*****47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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