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分行“110”报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铜仁分行“110”报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MA6HXAM51M | 铜仁市经斗云科技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4元 |
2 | ********MA6DY16G7F | 贵州三川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元 |
3 | ********MAAM19NG20 | 贵州江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元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铜仁分行“110”报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铜仁分行“110”报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C-2024-FC22)于2024年8月26日进行评标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现公示情况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铜仁市经斗云科技有限公司
得 分:80.67分
最终报价:******.4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贵州三川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得 分:66.13分
最终报价:******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贵州江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得 分:60.20
最终报价:******元
成交候选人公示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相关部门投诉。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标签: 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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