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2024年大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紫云自治县2024年大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合同公示

紫云自治县2024年大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紫云自治县2024年大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紫云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贵州笙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紫云自治县 2024 年大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紫云自治县 2024 年大营镇人居环境整治项2. 工程地点:紫云自治县大营镇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紫乡振领办立【2024】3 号

4. 资金来源: 申请 2024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衔接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1.在大营镇污水末端治理 120 户。2.分别在关新村庹家店、地坝开挖铺设波纹排污管道,排污末端建设一个 30 平方、20 平方的污水处理池。3.在打彩村建设内空 30cm*50cm 的排污明 沟 530 米,沟底及沟边使用混凝土浇筑厚度 10cm,需要铺设沟 盖板。4.星进村大进道路积水整治。5.安装永久性项目标志碑 3 块。

6. 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工程招标清单所列全部内容、设计变更以及增加工程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 11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玖拾捌万柒仟贰佰叁拾(小写¥******元) 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

2. 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固定综合单价)+现场签证+设计变更。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无 。

3. 工程款拨付:按进度拨付。

(1)工程的签订后30%作为预付款,施工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签约合同金额的60%作为进度款,施工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金额的85%。

(2)承包人应提前将资料报送给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进度款申报资料。

(3)工程余下款项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由审计单位审定结算后10天内,按最终审定金额支付至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1年质保期满后拨付。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张炬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紫云自治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文件预览:
合同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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