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2×350MW机组)预中标结果
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2×350MW机组)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盘南煤电气化一体化生态工业基地煤电铝热电联产动力车间(2×350MW机组)项目EPC总承包 | |||||
招标人 | 贵州盘兴能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
开标地点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99.60 | |||||
报价(元) | ********00.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总分 | 97.80 | |||||
报价(元) | ********00.00 | |||||
公示期 | 2016年11月24日 | 至 | 2016年11月28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盘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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