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特病单议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特病单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焦作市DIP付费特病单议工作安排,按照相关程序,产生拟通过病例清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出申(投)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申(投)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jzsybjyfk@163.com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焦作市特病单议申投诉材料(××单位名称)”逾期视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附件:2024年前三季度特病单议评审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特病单议评审情况标签: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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