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摄像头及配套存储设备单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成交公告

安防监控摄像头及配套存储设备单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摄像头及配套存储设备单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

采购单位 吴忠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6: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忠学(组长)、黄继雷、张扬(采购人评委)
总成交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灵芬
项目联系电话 095*****087
采购单位 吴忠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 14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民生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灵芬 联系电话:095*****087
附件:
附件1 价格明细表.pdf

一、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4】90号(招标文件编号:NXGC(政采)字【2024】90号)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人民医院安防监控摄像头及配套存储设备单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吴忠市锐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胜利东街朝阳小区新村一号楼18号

中标(成交)金额:15.******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吴忠市锐安商贸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忠学(组长)、黄继雷、张扬(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中标金额为:******.00元/批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吴忠市人民医院官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人民医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民路 143 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民生中心)            

联系方式:张灵芬 联系电话:095*****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灵芬

电 话:  095*****0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储设备 安防监控 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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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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