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金财采处〔2024〕24号
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金财采处〔2024〕24号
一、项目编号: N511*****240*****
二、项目名称:金口河天网三期工程升级改造和视觉计算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信息路1号
被投诉人1: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梧桐街9号
被投诉人2: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金口河天网三期工程升级改造和视觉计算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该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30日经评审小组评审,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中标(成交),成交价为265万元,2024年10月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截止2024年11月6日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自己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实施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后续服务方案的要求根据现场情况据实提供的所有方案,内容齐全、真实,且均完全贴合本项目,完全可以达到每项评分的最高档次得分,最终评分过于片面,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人投诉“金口河天网三期工程升级改造和视觉计算建设项目”评分过于片面,不合理依据不充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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