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乡财采罚〔2024〕1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乡财采罚〔2024〕1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省惠峰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渝路 48 号索尔龙舟 9 楼 919 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省惠峰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乡城县现代农业园区绿色防控技术设备推广项目(项目编号:N513*****240*****)”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的规定,我机关决定对四川省惠峰植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以采购金额(1,600,000.00 元)千分之六(即 9600.00 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处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乡城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2日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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