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111破65号破产清算案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2024闽0111破65号破产清算案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福建君恒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福建君恒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书面会议)已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会议已对《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变价方案》《关于向股东追索未缴出资及垫付诉讼费用的报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共4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表决期已届满,具体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详见如下:
①表决议案一:《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实际参会并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3位,表决同意的3位,同意表决人数占出席会议债权人数的100%;同意表决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44,862.84元,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100%。
②表决议案二:《破产财产管理、变价方案》
实际参会并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3位,表决同意的3位,同意表决人数占出席会议债权人数的100%;同意表决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44,862.84元,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100%。
③表决议案三:《关于向股东追索未缴出资及垫付诉讼费用的报告》
实际参会并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3位,表决同意的0位,同意表决人数占出席会议债权人数的0%;同意表决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0元,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0%。
④表决议案四:《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实际参会并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3位,表决同意的3位,同意表决人数占出席会议债权人数的100%;同意表决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44,862.84元,债权金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关于福建君恒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破产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事项符合破产法要求,以上方案已通过表决;《关于向股东追索未缴出资及垫付诉讼费用的报告》的表决事项因全体债权人均投反对票,不符合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及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标准,故该方案未通过表决。
特此通知
福建君恒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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