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节点间电源保障服务号成交结果公告
校园网节点间电源保障服务号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 校园网节点间电源保障服务 | 项目编号 | B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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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 173*****63000 | 公告截止日期 | 173*****00000 |
采购单位 | 集美大学 | 付款方式 | 无 |
联系人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电话 | 中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签约时间要求 | 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 到货时间要求 | 签约后1个工作日内 |
预 算 | *****.0 | ||
收货地址 | 集美大学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采购商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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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节点间电源保障服务 | 1 | 批 | 无 |
品牌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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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 中国 |
品牌2 | 无 |
型号 | 无 |
品牌3 | 无 |
型号 | 无 |
预算 | *****.0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一.保障时间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4日 二.节点间内需保障设备情况 1)节点间内机柜内网络设备 三.保障需求 1)节点间内设备负载不超过2KVA; 2)服务指标:可用性:99.9%,UPS延时保障时间要求8小时以上; 3)市电停电及恢复必须有短信或微信等通知; 4)每个月定期巡检; 5)每季度对电池进行放电活化。 四.保障责任及处罚约定: 1)全年累计发生一次输出非安全电源事故且持续时间不超过8.76小时,则当年服务费减免百分之二十; 2)全年累计发生两次输出非安全电源事故且持续时间不超过8.76小时,则当年服务费减免百分之五十; 3)全年累计发生输出非安全电源事故超过两次或累计持续时间超过8.76小时,则当年服务费全免; 4)全年累计发生输出非安全电源事故超过两次之后,每增加一次则处五千元罚款; 5)全年累计输出非安全电源超过8.76小时之后,每增加一小时则处五千元罚款(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6)以上各项处罚累加计算,累计处罚金额不超过当年服务费正常结算金额。 二.设备建设 1)乙方负责投入并安装为达到保障服务标准所需的所有设备; 2)合同期内,乙方所投入设备资产归乙方所有; 3)合同期内,若乙方提出终止服务,不收取当年度服务费,并且乙方所投入设备归甲方所有,并必须保证从合同终止日起3个月正常运行; 4)合同期内,若甲方提出终止服务,当年服务费按已服务时间按月结算,乙方撤回所有设备,并恢复甲方设备正常市电取电,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计费标准: 1)从服务开始日算起,满1年结算。 |
售后服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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