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初步评估结果公示
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初步评估结果公示
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初步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委托江西鑫隆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前名称为:江西隆鑫房地产评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对新余高新区原五金工业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装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等进行了评估,现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根据《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被征收人对上述初步评估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函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单位提出,评估机构将进行核实和现场解释说明。经核对确实存在错误的,评估机构将进行修正;如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被征收人对初步评估结果没有异议,评估机构将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特此公示
联系人:廖卫忠 ??????联系电话:18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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